关于上海临床研究中心医疗产品供应商接待流程的通知
各医疗产品供应商:
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,建立与各类医疗产品、服务供应商的正常交流渠道,上海临床研究中心资产管理处制定了《上海临床研究中心医疗产品供应商接待管理制度(试行)》,现就供应商接待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接待流程
供应商商务介绍采取预约制,未提前预约的,原则上不予接待。
1.接待时间:
原则上于每周四下午13:00-16:00接待(法定节假日除外,具体时段以预约系统为准)。
2.接待地点:
原则为上海科技大学12号楼210会议室(具体地点以预约系统通知为准)。
3.预约流程:
(1)扫描二维码进入官方预约小程序(详见附件流程图),并按要求填写《供应商信息登记表》。
(2)上传完整资质证明文件,包括(但不限于):
a.预约人电话、邮箱、公司名称;
b.单位营业执照、如涉及医疗器械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/经营许可证(加盖公章);
c.产品注册证(医疗设备需提供)、技术参数及质量认证文件;
d.相关代理品牌授权书;
e.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。
(3)预约申请通过后,按照生成的预约信息,携带介绍资料来指定地点进行介绍。
上海临床研究中心
资产管理处
2025年5月8日
附件 预约流程图